受长春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委托,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即日起就《关于解决历史遗留未登记非住宅房屋确权问题的工作意见》(内容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8月13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无籍房办公室(B座1005室)。
邮寄地址:长春市西环城路5555号房产大厦B座1005室
联系电话:81810790、8181010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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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6年7月22日
编辑:李婧宇 初审:李婧宇 复审:李婧宇 终审:王纯
附件:
关于解决历史遗留未登记非住宅房屋确权问题的工作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