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要求,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现将房产测绘成果确认事项受理审查标准公布如下:

特此通知。
长春市房产档案馆(长春市房产信息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编辑:马力 初审:马力 复审:马骥 终审:张继舜
附件:
关于房产测绘成果确认事项受理审查标准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