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他项权证丢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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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贷款买房贷款已经结清。现在想出售该套房屋,但是他项权证丢失,请问该怎么处理,本套房子才可以继续交易。 2017-12-01 20:3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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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持相关证件到长春市房产档案馆调取房屋档案,到长春日报社登报挂失,满15日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银行出具相关贷款结清手续前来申请办理即可。注:此业务需分区办理。具体情况可另行拨打4008997555进行咨询。 2017-12-10 10:44:12 |
| 主题: 回迁房办理产权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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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办理产权流程 2017-12-01 16: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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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买受人本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拆迁协议书原件及其他必要材料前来我交易中心查询具体状态,若已办理现房备案登记,可持相关手续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问题请拨打4008997555进行咨询。 2017-12-03 07:04:52 |
| 主题: 回迁房办理产权证递交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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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回迁住房的产权证,该如何走流程递交申请 顺利办理出产权证? 2017-12-01 16:0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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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问题请拨打4008997555进行咨询。 2017-12-10 10:32:01 |
| 主题: 文件政策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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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房地局领导:
我是长春市南关区长大小区3栋5门413号房主杨殿贵的儿子,有关房屋办理产权证一事进行咨询。
按照《长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第四方面内容,第二十条“推进公有住房的出售工作”,第3点“公有住房超暂控标准部分出售的规定”,第1项“现住房承租人可购买一处超暂控标准的住房,也可购买两处住房面积相加后超暂控标准2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对于上述政策,房产委托公司领导表示他们从未办理过超过20米的情况,当前的系统中默认的也是超10米。
现请问:1.上述政策是否属实?是否执行?
2.我父母是在2001年办理的手续,不能因为现在的系统无法操作,或者现行的政策发生变化而否定当年的既成事实。
希望市房地局领导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给予负责任的答复,谢谢! 2017-12-01 12:5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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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策调整,超标部分按招标价格计算。 2017-12-11 10:12:37 |
| 主题: 小区物业费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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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买的房子未装修未入住,请问物业费可以不全额交吗?
2、物业收费2元,我看物业收费标准一级物业是1元-1.5元,那收费2元是否合规 2017-12-01 10:4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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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入住后的物业服务费用根据条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由业主承担。所称入住是指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
2、关于收费问题请咨询发改委物价局。 2017-11-30 10:48:12 |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0431-81810101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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