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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1-25 14:34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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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房议字〔202419              签发人:  

  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第12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庆九代表:

  您在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长春市静态车辆管理的建议》(第1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中肯的建议。您提出的老旧小区停车难、物业小区车位(库)未能充分利用、业主向绿地要车位车辆违规停放影响救护消防救援等问题成为基层治理中难点的观点我局十分赞同和认可。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加强静态停车管理,规范整治私自圈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的建议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一、开展住宅小区闲置停车位(库)盘活专项行动

  (一)摸清我市市区范围内闲置车位底数。202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向各区下发《关于调查统计辖区范围居民小区地上和地下停车位数量及使用情况的函》,对闲置地下停车位(库)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全市居民小区地上地下车位总数、使用和空置车位情况,归纳分析我市现有闲置车位数量,按照三环以内和三环以外对闲置车位数据进行了分类统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作居住小区空闲车位热力图、饼状图,为挂图作战提供基础保障。

  (二)制定居民小区车位租赁管理办法,规范车位(库)租赁行为。我局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长春市居民小区内车位和车库租赁管理办法》,通过规范管理单位租赁车位、车库的行为,解决部分业主有租赁停车位、车库的需求,但小区存在停车位、车库紧缺、供不应求的现象,而有些小区停车位、车库却闲置无法盘活的矛盾点,推动小区周边车辆入地入库,缓解居民小区停车矛盾。

  (三)建立工作专班强化督导调研,建立“1+9”工作模式。下发《关于对推动车辆入地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制定《长春市居民小区闲置车位盘活工作专班》《居民小区盘活闲置车位联合工作组》,建立“1+9”市区联合工作模式,即1个市级盘活闲置车位工作专班和9个市区联合工作组,按照“一区一策,一小区一策”,通过实地踏查、调研督导等方式,推动9个城区、开发区(无双阳、中韩、莲花山)居民小区闲置车位盘活工作。

  (四)明确责任分工围绕“三个紧盯”开展工作。制定《关于交通综合治理盘活居民小区空闲车位的工作方案》《xx小区车位租售公示(示范文本)》,明确了我局和各城区、开发区的责任分工,建立“日提醒,日调度,日通报”的工作机制,即紧盯各城区、开发区是否指导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车位(库)租售方案;紧盯各城区、开发区是否严格控制各小区在租、在售车位(库)的价格,保证其不能高于已租售的车位(库)价格,同时鼓励开发企业以租代售;紧盯各城区、开发区车辆入地入库工作完成进度。重点围绕这三个方面推动闲置车位盘活工作。

  (五)经统计我市市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地上、地下车位(库)共有64.65万个,其中:地上停车位(库)17.4万个,地下停车位(库)47.25万个。车位盘活工作开展前,我市已投入使用车位(库)49.4万个。存在闲置车位(库)共有15.25万个,涉及555个小区,其中:三环内有214个小区存在闲置车位(库)2.79万个,三环外有341个小区存在闲置车位12.46万个。在市、区两级专班和工作组的不懈努力下,目前盘活车位小区515个,占小区总数92.79%,盘活车位11.31万个,占车位总数74.16%。其中,501个小区相关管理单位已同意租售闲置车位(库),并张贴租售公示(98个小区未张贴公示但已售完),盘活车位约11万个,占小区总数90.27%、闲置车位总数72.13%;14个小区采取收费停车、免费停车等形式盘活车位约0.31万个,占小区总数2.52%、闲置车位总数2.03%。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管理维护小区停车秩序。指导物业服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秩序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要及时劝阻、制止车辆乱停放等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风险。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并配合做好治理。物业服务人要积极配合业主利用互联网+智慧停车模式,提高闲置车位循环使用效率。

  (二)积极参与静态停车整治行动。一是指导物业服务人在园区通过宣传栏(板)、条幅、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积极宣传公共交通出行,合理使用公交、地铁,提高绿色出行意识。二是指导物业服务人配合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改变车库(车位)用途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拓展老旧小区停车空间,建设立体停车场。三是指导物业服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借鉴先进做法合理施划车位,及时恢复乱停车破坏的绿化带。

  建设美好幸福家园是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目标,更是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各方社会力量共同担当的结果。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继续监督我局工作。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812    



 

编辑:刘博 初审:刘博 复审:刘善清 终审: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