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议字〔2024〕3号 签发人:赵洪利
对政协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W302提案的答复
王焕新委员:
您在政协长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长春商业地产中小微企业的“救”与“护”的建议》(2024W302)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的关注,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助力中小微房地产企业融资、加快消化商业地产库存、推动商业地产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结合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中小微房地产企业发展。
一、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鼓励国有大型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积极向总行争取房地产领域信贷投放规模,加大对我市房地产领域信贷投放。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与保险机构的资产管理公司对接,积极争取保险资金加大在我市的直接投资。组织多种形式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制定融资方案,并给予相应支持。
二、支持“商改租”
为充分利用闲置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我市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物业企业等将自持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享受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对非住宅消化周期较长区域,支持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将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性住房。
三、支持调整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
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市进一步优化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管理模式,在满足配套要求及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的情况下,支持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阶段依申请按最低限对居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进行调整,重新出具规划条件、核算土地出让金后核发规划许可。
四、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针对位置偏僻、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我市明确提出要加快房地产项目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公布房地产项目周边的教育、医疗、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施工、竣工进度及投入使用时间,确保按公布时限交付。通过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项目销售,减少新增闲置楼宇。
再次感谢您对房地产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房地产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承办人姓名及电话:孙百会 81810667
编辑:孙百会 初审:孙百会 复审:王传春 终审:姚文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