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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开-【提案答复】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1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12-31 16:06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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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公开【依申请公开】

  长房议字〔2020〕17号              签发人:高雪峰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17号提案的答复

  高树成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长春市非住宅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3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未登记房屋确权是民生大事,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7年6月,为切实解决历史遗留未登记房屋确权难问题,我市决定全面开展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行动,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长春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要是针对年代久远、群众反映强烈、开发主体走死逃亡或无力推进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进行联合审批,推进房屋确权。2018年10月,按照全省“无籍房”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长春市解决“无籍房”问题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整治任务。在未登记房屋确权整治过程中,为深入贯彻民生理念,2019年初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市打破常规,创新举措,组织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开展集中攻坚,并将国有土地上质量安全的未登记房屋全部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内,不断深化我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初,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庄严承诺,年底前基本解决“无籍房”确权工作。在坚决消化未登记房屋存量的同时,2020年4月底以来,我市不断规范新建小区产权办理工作,关口前移、遏制增量,杜绝前清后欠,对逾期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产权的房地产项目下发督办单,要求企业尽早为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并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文件,加大房地产项目开发、规划、用地、建设、人防、商品房预售和产权办理等环节的政府监管,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秩序。截止到2020年6月中旬,通过采取联合审议、集中办公攻坚、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罚办分离、约谈督办、诚信黑名单制度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等工作措施,我市已累计完成4454万平方米、44.32万套未登记房屋(含住宅底商)确权,其中,领导小组共召开22次联合审批会、3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3212万平方米未登记房屋确权;通过联合约谈、信访督办等方式推动了1242万平方米未登记房屋确权。

  下一步,随着现有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我市将按照周贺副市长有关工作指示,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将加大政策研究,强化市直各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大对住宅底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确权政策研究,积极开展确权整治相关工作,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出台历史遗留非住宅房屋确权整治相关意见。参照住宅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做法,由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出台住宅底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房屋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方案,明确历史遗留非住宅房屋的界定,补办相关手续的基本条件、办理流程等事项,明确目标要求,细化任务分工。

  二是深入细致开展非住宅房屋摸底排查。全面建立未登记非住宅房屋台账,通过属地各城区、开发区排查和权利人申报等方式,分门别类查实情况,查清数量、搞清位置、弄清成因,形成问题清单,对全市历史遗留未登记非住宅房屋进行登记造册。

  三是根据房屋用途和历史形成原因分别明确相应处理方式。对照权属登记法定条件,结合非住宅房屋建设年代、形成原因等历史因素,坚持问题导向,理清问题成因和相应的监管部门,由涉事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灵活多样的措施解决落实,积极采取按照现状进行规划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