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互联网+政务公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加强“互联网+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政务公开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提升全局“互联网+政务公开”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培训对象
局机关全体和局属各单位科级以上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互联网+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政策法规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
(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办事流程。
(四)需要培训的其他内容。
四、培训地点和方式
培训地点根据培训需求具体安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采用座谈、交流讨论等形式。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