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2022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13 14:04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经济工作会等会议精神,聚焦“六城联动”“十大工程”等战略部署,以扎实推进《政府工作报告》等任务落实为重点,克难攻坚、砥砺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发展。

  多措并举“稳市场”。5月初、7月初、10月底先后制定出台“长20条”“长12条”“长6条”三轮房地产支持政策。组织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团购房活动。时隔5年,6月和9月成功举办两届房交会,强力拉动市场企稳。

  住房租赁试点如期完成。对标对表考核指标,今年新筹集奖补房源,培育住房租赁企业。抓实做细总体绩效自评。,培育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15家,搭建了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较好完成了试点任务目标。通过3年试点期,全市租赁房源持续供给,监测点租金价格保持平稳,试点成效明显。

  (二)住房保障工作提速增效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推进。出台《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筹集3万套的目标任务,落实土地、税收等支持政策。制定项目认定、出租管理等配套措施。公租房保障不断加强。发放低保、低收入及环卫工人住房困难家庭租赁a补贴。清退不符合资格在保家庭;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市本级公租房商户减免租金3个月。

  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今年完成棚户区改造5749套。按照加快建设、推进征拆、收回开发权、撤销计划和专题研完成滨河东区回迁房区域征拆。

  (三)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持续提升

  房屋交易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开发疫情期间网上业务预约程序,66日至6月底开通购房补贴申领业务24小时不间断服务,有效破解业务量大、预约时间长的阶段难题。创新开展房屋“带押过户”转移登记新业务,所有涉企业务全部实现“一窗一人一环节”“立等可取”。完成房产测绘成果审核模式改革,由实质审核转变为要件审查,办理时限由8日压缩至3日。联合国安公证处建立非涉税房屋“继承公证+房屋转移”一站式服务,在市政务大厅开设商品房转移等业务窗口,有效延伸服务半径。未登记房屋确权整治持续深化。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审会议,审议通过未登记项目34个。强化约谈督办、移送公安、现场办公等举措,推动已上会房屋完成确权登记。

  (四)物业管理水平提质升级

  物业专项治理成效显著。紧扣市委“服务基层”专项行动要求,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成立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和物业行业党委,推动党建与物业管理深入融合,完成第2年物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幸福小区”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以项目化推动破解物业管理难题。物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修订实施《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联合制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建立物业管理区域信息电子化平台,重新划分细化管理单元,开展住宅小区电子落图,不断夯实基础工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张贴公示板,公布属地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服务电话,畅通居民对物业问题的反映渠道。

  (五)房屋安全底线全面筑牢

  自建房专项整治有力开展。牵头组织开展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建立“三阶段、三程序、三措施”整治模式,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整治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于7月底顺利完成自建房隐患全排查和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百日行动”目标任务,并通过国务院安委办检查、国家自建房第七督导评估组评估和住建部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核验。9月以来,联合成立5个市级督导组,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抽查整改房屋。严格落实汛期危房管理要求,组建属地“一栋一人”负责机制,定期巡视,有效避免人员回流。

  城镇房屋调查全部完成。编制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城镇房屋调查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团队对基层普查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已完成全市城镇房屋调查抽检核验和成果汇交,以及国家第三方机构核验,并向国家提交了调查数据质检核查报告。

  此外,党的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维稳等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