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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0-01-15 17:16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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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房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市政府部署及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9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编制并通过国家批准实施的《长春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政策条款和房价调控措施。狠抓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严格核发《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扎实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了购房百姓的资金安全。组织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房地产全链条监督政策还在显现。

  二、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我市成功入选全国16个首批试点。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了租赁住房项目库,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支持租赁住房市场发展配套政策。我局备案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涵盖了增加租赁住房土地供应、给予税收优惠、落实“租售同权”、允许“商改租”等方面内容。搭建长春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将租赁试点项目纳入平台管理。完善平台各项功能,逐步实现交易双方人脸识别认证、房源线上认证、线上实景选房、在线签约等一站式便民服务。

  三、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实行市区联动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调度和现场办公,积极帮助各城区、开发企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改造难题。组织发挥国有平台公司作用,大力度推进改造项目。积极筹措改造资金,全市改造棚户区和棚改逾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并得到省厅认可。

  四、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大力度推进。开展未登记房屋确权攻坚年活动,制定了《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攻坚实施方案》,从房地、规划、国土、建委、人防、公安、税务7个市直部门抽调人员入驻我局集中办公。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动员会、企业推进会,通过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推动作用。

  五、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拟定了《长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初稿,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面推进我市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地组织新建住宅项目全面开展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以“肃行风、转作风、提能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为载体,大力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制作用,大力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六、房屋权属交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坚持突出服务理念,进一步规范权属交易业务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放管服”要求,取消了初始登记业务中回迁明细等一批不必要登记要件,同时正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研究通过并联审批等措施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

  七、住房保障管理得到加强。严格开展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确认我市市本级公租房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全部清退完毕。积极组织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按要求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八、其它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推进解决房改历史遗留问题,落实解决上访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精神,跟踪督办,每三天调度一次相关企业,及时听取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城市房屋安全“冬春大会战”汛期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无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梳理,提出拟修订文件目录,向市人大提出了针对《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切合实际的修改建议。在去年修订《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基础上,新条例已于2019328日省人大会议批准通过。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治党、干部管理、扫黑除恶、扶贫攻坚等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