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2018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工作总结

时间:2019-01-14 15:21 来源:市房地局
【字体: 打印

一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总书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已经初步搭建起了以市场为主体保证中高端住房需求,以政府为主体保障中等偏低收入群众住房需要求,以住房租赁市场为主解决夹心层住房需求的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格局。组织出台了《关于落实“租购并举”试点单位扶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明确了5种试点模式,确定了6家企业为长春市首批“租购并举”试点单位,筹集租赁住房6000余套。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调控。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严查认筹认购、虚假宣传、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我市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平稳运行,房屋上市量、交易量稳步增长,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新华社、凤凰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


二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锁定目标,明确工作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严格执行“日巡查、周调度、月督查”的工作机制,积极解决难题,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继续采取超常规举措,执行征收地块地面未登记建筑认定、征收补偿奖金激励等突破性政策,确保征收改造进度。以国务院督查为契机,加快推进棚户区超期回迁安置工作。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10262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02.6%。其中,夹馅棚户区改造2500户,完成任务的100%;连片棚户区改造7726户,完成任务的103.1%。


三是公租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协调解决惠泽园、润民大成公租房小区的排污、市政道路配套问题。强化公租房配租管理,有5709户保障家庭入住公租房,其中,年初分配入住4200户,复审清退后递补1509户。全市为9428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2532万元,其中新增保障家庭785户,预计到年底发放租赁补贴2861万元。7.3万户家庭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改善了居住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做到了应保尽保。


四是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大力度推进。创造性地落实共同审议、罚办分离、约谈督办、实行诚信黑名单制度等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未登记记房屋确权。通过领导小组联合审批、信访协调和约谈督办等形式,全市完成未登记房屋确权面积1100万平方米,完成年初计划的110%。


五是老旧住宅区后续管理有序开展。按照省里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2020年老旧住宅区整治提升工作的函》和《2018年老旧住宅区长效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探索老旧住宅区“四位一体”物业管理模式,推行“下沉式管理”,着力巩固老旧住宅区整治成果。到目前,围绕“3个模式、4项内容、8项服务标准”,精心组织打造了115个老旧住宅区长效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超额完成年初计划。


六是以“只跑一次”为重点的改革工作成效明显。主动担责,牵头谋划,自觉承担改革后90%以上房屋交易业务,统筹协调国土、税务等单位打破部门界限,整合了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收费、税收四条业务专线,采取“流水线”作业方式,实现三个部门合署办公。将过去群众“多次填表、多次排队”变为“一次填表、一次排队”。房屋交易手续申报时间由过去的1小时左右,压缩到现在的15分钟左右。市政务公开办委托第三方对改革进行了评估,结论为80项业务在正常办理情形下均实现“最多跑一次”,实现率100%,办事群众总体满意度95%以上。同时,进一步优化业务审核流程,压缩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时限,企业不动产抵押续贷业务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已处于国内领先,每年可为长春市企业节省巨额续贷“过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