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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工作总结

时间:2018-02-05 14:17 来源:市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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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年初以来,我局按照“打先锋、站排头”的要求,以“两学一做”和“抢抓机遇、创新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动力,以“走遍长春”活动为载体,自觉对标高位,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市里重要会议确定的“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创新举措解难题,深入一线抓落实,全力推动房地事业发展,努力为打造“五个升级版”、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力量。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发展。

今年,我们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立足市情,分类施策,牢牢抓住“去库存、稳房价、租购并举”等工作重点,强化市场引导能力,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去库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们继续贯彻落实“长十五条”政策,着力增加有效供给,拉动住房消费。同时,通过采取调整上市节奏,控制合理存量等积极有效措施,持续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截至11月末,全市住房库存面积849.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1%。商业楼宇库存面积358.2万平方米,较2016年底下降3.3%。预计12月末,商品住房和商业楼宇库存面积将进一步缩减。20178月份,我市在全省房地产去库存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省政府拨付“去库存奖补资金”2298万元。

二是住房价格始终保持平稳运行。通过管控楼市源头、稳定市场秩序、扩大统计范围、科学发布数据,全年房价保持平稳态势,特别是在楼市成交放量的7-11月份,我市房价分别为:7036/平方米、7030/平方米、7039/平方米、7046/平方米、7059/平方米,价格波动幅度控制在0.1%左右。11月末房价较2016年底增加839/平方米,增长13.5%。同时,我们根据国家控房价、保民生要求,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以“限价、限售”为核心内容的《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在履行签发程序。

三是租购并举初见成效。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城市,我们出台了“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部分租赁住房业务终止后,可按照新建商品房办理销售、不动产登记手续”等扶持政策,通过政策倾斜撬动市场力量。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搭建长春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免费为房地产租赁企业、中介经纪机构,交易、租赁双方当事人提供服务。探索开展各类“租购并举”新模式,市财政投入资金约2.8亿元,以市人社局为主,购买和租赁3栋楼,打造人力资源产业园和电子商务大厦孵化器项目;长春万科推出了万科泊寓项目,用自有资金租赁3栋楼、共627套房屋,整体改造后用于租赁。

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高位运行”。截至11月末,商品房销售96305套、102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二手房交易74586套、65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6%。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我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排在第9位,增幅排在第5位;二手房交易面积排在第10位,增幅排在第5位。

(二)房屋权属交易与管理进入新阶段。

一是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我们对群众反映热烈的问题主动担当,对百姓关注未登记房屋确权问题,突破部门藩篱,加强协同攻坚,开展未登记房屋专项整治工作。对历史遗留未登记房屋项目,由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审批会集中研究,突破建设审批手续和行政处罚决定等前置条件,实现产权登记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分离。全年召集联合审批会议4次,制发了3个会议纪要,确定办理历史遗留未登记房屋项目20个,504栋,265万平方米。同步调整房屋灭籍程序,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实行诚信黑名单制度,倒逼开发企业主动作为,加快办理进度。今年分期分批完成房屋确权登记面积约1008万平方米。

二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新时期。始终以便民利企为工作主线,把高质高效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了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平稳推进,探索形成了“综合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发证”模式,凸显“五个一”特色,让办事群众和企业真正享受到了行政体制改革带来的红利。全年,组织不动产登记发证59万件。

(三)棚户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建章立制,上下联动。研究制定《2017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2017-2019年夹馅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布局,明确以长城投公司承担的伊通河流域棚户区改造、长发集团承担的夹馅棚户区改造为工作重点,以民营企业承担的棚改项目为补充,分解下达了棚改项目、建设回迁房、货币安置、投资、融资等具体任务。

二是破解融资难题。积极组织筹划新项目融资、已融资项目还本付息、已申报项目问题破解工作,努力保障棚改资金需求。我们上报了龙阳棚改地块等6个项目,申请到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2.05亿元。

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局领导每月带队对各区项目进行重点抽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全年,全市征收棚户区居民13377户,完成投资约74.67亿元,超额完成年初省下达的6747套改造任务。其中:伊通河棚户区征收居民5814户,投资约38.09亿元;夹馅棚户区征收居民2148户,完成投资约10.32亿元;其他集中连片棚户区征收居民5415户,完成投资约26.26亿元。20174月,我市在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视频会议上做经验发言。

(四)“老旧住宅区”综合改造有序实施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编制了《长春市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长春市旧城改造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导则》,提出了“三不准、八必须”的工作要求和“一平、两通、三化、四有”的工作标准。

二是全力沟通协调。我们采取逐一踏查、现场拍照等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全年召开各方参加的11次整治工作调度协调会、座谈会,走访踏查小区50余个,与旧城区改造提升总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审核确定旧城改造设计方案,积极调度各城区、开发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约33.08亿元,161个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完成。其中,修补小区道路194万平方米,铺设方砖步道218万平方米,翻建及疏通排水管网703公里,捆扎架空管线346公里,打通微循环道路26条,楼道粉饰964万平方米,安装防盗楼宇门12114扇,施划停车比为81951个,安装晾衣架等便民设施882个。

(五)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大保障力度。通过 “三审两公示”,新分配公租房4280套,全年新增租赁补贴家庭740户,发放租赁补贴2340万元。新华网、《长春日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守望都市》《第一报道》等多家媒体对我市的公租房工作做了正面报道。

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各类资金近4000万元,用于日常维护和外围基础设施配套,园区建设更进一步,公租房、配建商业用房租金收缴率分别达到98.6%100%,初步实现“以租养房”。

三是完善政策体系。出台2个文件、1个纪要,对廉价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进行制度规范,已经为2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783户家庭办理了个人权属登记。

(六)物业管理积极寻求新提升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扎实组织开展物业普查、物业管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物业小区创优达标等工作,深入研究电梯安全运行管理问题,努力夯实物业工作基础。

二是试点探索物业长效机制。研究设立物业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完善物业管理体制,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逐步接管“老旧散弃”住宅区,为居民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考察、座谈并征求各城区意见,初步确定在二道区、朝阳区和宽城区开展物业托管中心试点工作。

三是推进驻长央企住宅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通过加强调度、制定政策、现场办公等措施,积极配合推进“三供一业”、主辅分离工作,目前12家企业签订了分离移交正式协议,11家企业签订了框架协议,23家移交企业正在申报维修改造资金。

四是加强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加大物业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力度,目前归集维修资金10.5亿元,归集率达100%;使用维修资金2000万元,受益业主7900户。

(七)住房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是有效化解历史积案。重点解决了滨河小区房屋所有权人主体不符,造成居民长期不能房改的问题,解决了3816户的房改问题。针对吉林柴油机厂4700多户职工1994年交房改款至今未办个人产权问题,我局积极研究在多项政策上予以突破,得到了吉林柴油机厂职工的理解,化解了群体上访问题。

二是增强服务主动性。我们到长春市绿园区法院、长春铁路交易站等单位宣传政策、解答房改问题,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要求每个具体业务人员实行便民服务,义务为办事单位建立职工住房信息档案、打印房改表格。

全年,完成公房出售35万平方米,为市直单位308名职工发放货币补贴934万元。

(八)窗口服务建设得到新提升。

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按照“一门式、一张网”工作要求,我们克服工作衔接中种种疑难问题,重新梳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中介备案、公有住房出售等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5个审批环节,全面实行了综窗受理、后台审核模式,平均办理时限缩短为4.3个工作日,办结效率提高46%,提前办结率达到100%,即办率100%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景阳中心原有受理窗口45个,随着业务量不断加大,为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将受理窗口增加到60个;新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名;实行了聘用人员绩效工资改革,形成了工资随绩效优劣自行调节的新机制;对窗口人员实行量化考核,并推行小组轮换制度,明确缺勤休假人员的相应工资分配办法,实现内部管理科学化。

全年,共受理各类登记业务40.55万余件;受理测绘审查1982栋、1360多万平方米。房产档案馆归集房屋档案36.1万卷;受理档案查询22.68万件、公检法查档1.61万件;协助司法部门房屋查解封2.88万件、到期解封1590;新增不动产查封415件。受理各区政府及住建局房屋冻结3042宗地、1.13万户;解冻业务1215宗地、9113户。自助查询一体机出具个人房产信息证明5.76万件;完成领导干部个人住房信息核查3.23万件。

(九)其它工作统筹推进。

坚持依法行政,对房产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集体讨论、告知、结案等程序入手,实行全过程指导和审核,我局房地产监察支队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组织狠抓房屋安全管理,完成房屋安全鉴定33件,排查老旧房屋20.4万户、1202.3万平方米,排查玻璃幕墙33万平方米。落实“放管服”政策,对符合退费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全年为56户小微企业减免退费332.7万元,为1100多户企业返还合同备案费3600余万元。认真组织信访接待工作,全年组织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共7734批次16338人次。其中日常接访1683批次,包括集体访190批次;受理市长公开电话2633件;组织12次局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820批次1515人次;办理上级交办件46件;接听信访投诉、咨询电话2183个;处理局长信箱338 ;读报读网31件;组织信访隐患排查11次;召开信访协调会48次,解决重大疑难问题12件,收到表扬信3封,锦旗9面。全国两会及十九大召开期间李晓曼局长、薛春龙副局长亲自带队驻京现场处访,获评“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信访维稳百日攻坚战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