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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长春市房产档案馆(信息中心)服务承诺

时间:2024-08-07 09:45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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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诺内容

  1、依法查档,提供“一站式”服务,一般件即来即办。  

  2、依法进行图纸利用及上图编号,一般件3日内办结。  

  3、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改制企业、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特困户、伤残人员等开设“绿色通道”。  

  4、接待办事群众要积极、主动、热情,及时准确的提供所需资料。  

  5、对待咨询要耐心细致,达到群众满意,严禁与办事群众发生冲突。  

  6、坚持文明服务,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  

  二、违诺责任 

  1、对符合办理条件而不予及时受理或在承诺时限内未办理完毕的;  

  2、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随意训斥或发生争吵的;  

  3、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有“吃、拿、卡、要”行为的。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