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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长春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服务承诺

时间:2023-08-07 10:41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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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以为群众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方便与否为工作尺度,以群众满意与否为工作标准。为进一步规范中心服务工作,特向社会真诚承诺如下: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端正服务态度。

  (二)服务用语规范文明、服务态度热情周到、业务解答耐心细致。

  (三)严格履行“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

  1、业主交存、过户维修资金办理时限:要件齐全,即办即结。

  2、房地产开发企业交存维修资金办理时限: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

  3、维修资金使用拨付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办结。

    应急维修资金使用拨付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前期工作已下放至各区。

  物业维修资金业务办理地点:

  1、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物业维修资金窗口(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景阳大路与西环城路交汇西北角)  

  电话:0431-81810601

  2、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物业维修资金窗口(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  

  电话:0431-88753470

  3、长春市双阳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维修资金窗口(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银瀑广场东甲一路南侧)  

  电话:0431-8477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