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3-2024年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仍执行长府办发[2018]2097号文件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请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2024-1-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