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2018年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仍执行长府办发[2016]17号文件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请各单位请遵照执行。
附:《2016—2017年长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下载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