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务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和领导干部调整实际,现就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林松
副组长:赵洪利、崔巍、杨勋
成员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新区分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按照政务公开条例规定,负责组建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保证工作人员、经费等,明确工作职责;
(二)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好主动公开各项工作;
(三)负责组织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和宣传工作。
三、工作分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新区分局按工作职责负责提供本部门“五公开”信息,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局法规处负责合法性审查,局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发布,局机关党委负责绩效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本部门职责内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二)加强监督考核,抓好落实。政务公开要纳入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要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互联网+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