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市长张志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决定按程序上报或印发。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李晓曼同志向常务会汇报了《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的修改说明和修改过程,以及必要性和部分修改内容。
会议认为,房地产开发管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和居民幸福指数。《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契合当前我市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张志军市长强调,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竣工验收关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要开展全方位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