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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2-02 15:11 来源: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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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法定职能2020年,根据市审改办工作要求,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进一步梳理,结合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上位法调整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集中梳理和调整,对标国家和省新增事项4项,取消6项

  2020年第三季度,严格落实省住建厅组织的全省住建系统业务条线梳理工作,结合国家、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符合省住建厅政务服务事项要求的19项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对办事要件逐一进行规范,按照省住建厅时间节点完成梳理工作,为全省数据复用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七月起,根据市政数局工作安排,组织对全局权责清单进行再次梳理,对全程网办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各项清单进行核对,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对系统中42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复用、调整,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此次复用工作。

(二)加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2020年,重点做好《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按照市人大和市司法局立法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形成修订草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行政相对人会议,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充分征求多方意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根据上位法调整和工作需要,做好2021年立法建议项目报送工作,确定将《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和《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报送为2021年立法建议项目并已通过人大审议。完成民法典涉及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1件。

(三)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明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以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内容。落实“12345+”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工作。

  组织全局15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本年度全市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和考试,督促各处室、单位全体执法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四)强化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工作。本年度发生行政复议回复3件,均按照行政复议通知书要求在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件,已协调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法律顾问开展应诉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2次。针对败诉和复议被撤销案件,做好被纠错案件的统计和剖析工作,建立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案件台账。

(五)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工作。作为“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局对2016年以来全局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总结,汇总五年来普法宣传工作成果,总结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不足,为“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为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由我局法律顾问冷保亭律师以《准确认识民法典 全力推进民法典实施》为题组织专题讲座,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学法用法意识。12月4日宪法日当天,走进汽开区锦程街道新兴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六)结合协调推进优化营商改革工作。疫情期间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及弹性办公的情况,我局根据市政数局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工作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和信息报送工作,重点报送疫情期间我局采取的工作举措和对企业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政策宣传,完成疫情防控期间各政务大厅分厅的运行情况报告工作。协助营商环境测评填报组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做好填报组保障工作。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法治理论武装。以“七五”普法要求为指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党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宪法》、《民法典》等党内外法律法规的学习,尊崇法治、学习法律,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二)坚持带学督学,筑牢法治思维理念。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自主学习、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维。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依法科学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务会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并作出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升党组议事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的还不够扎实,领导干部普法学习还不够深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三是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能被推广、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一)落实立法工作任务。按照市人大2021年立法计划,开展《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按照市司法局时间节点,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各项立法工作落实。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工作进度,继续推进《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工作。

(二)做好本年度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计划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提升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能力。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新版执法证件的考核、换发工作,及时根据人员岗位调整和调动、退休情况做好执法证调整、清理工作。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三)提升行政诉讼工作水平。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完善涉诉五项指标落实,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应诉工作。加强对部门依法行政业务的指导培训,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水平,争取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率,特别是信息公开案件,降低败诉率(复议撤销率)在5%以下。提高对负责人出庭工作的重视,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可能印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人民法院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上做到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21年是《民法典》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本年度计划组织各处室、单位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特别是《民法典》的专题宣传活动。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普法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结合普法“六进”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继续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机关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集中学法、普法进社区、普法进企业等活动。做到普法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总结。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