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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张春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6-09-21 15:12 来源: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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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张春艳持吉林省金城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朝阳区同志街91-97号湖滨公寓清华苑1号楼1102号房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建筑面积为82.17平方米。由于吉林省金城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按照2023年《长春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联合审批会议纪要》第三部分第三条会议内容,现予以公告,如相关权利人有异议,请于公告期1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权利人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4008997555

        单位: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8日


  编辑:刘爱迪 初审:刘爱迪 复审:高鹏 终审:张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