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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李宝君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6-06-09 10:24 来源:长春市房屋交易大经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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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李宝君,持长春华厦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坐南关区长春大街108号乙栋702号房间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房屋建筑面积129平方米。由于长春华厦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已吊销,现予以公告。如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公告期1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申请人予以登记。

 


初审:王雪  复审:周芳竹  终审:杨翔訸

 

单位: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88770087

单位:长春市房屋交易大经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00899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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