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6长春春季商品房促销月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操作细则》政策有关要求,自2026年2月12日起至3月31日止,对个人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列入未登记确权项目、工抵房、二手房,以及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非住宅房屋,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及外县、市)抽中购房消费券,且已核销已完成网签备案的 ,一次性发放1.5万元/套购房消费券。现将用券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至4月22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至相应购房企业账户。
附件:
2026长春春季商品房促销月购房消费券用券人员名单
监督电话:0431-81810267 联系人:姜杰
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服务中心 (长春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6日
编辑:姜杰 初审:姜杰 复审:刘乃汇 终审:毛盔甲
附件:
关于2026长春春季商品房促销月购房消费券发放活动结果的公示.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