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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魏新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5-07-14 10: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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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魏新持大连万达集团长春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具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到我中心办理房屋坐落于南关区人民大街198号B9栋101号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建筑面积为247.78平方米。由于大连万达集团长春房地产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注销,现予以公告,如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于公告期1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将为申请人予以登记。

 

单位: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88770087

 

单位:长春市房交易大经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008997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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