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董蒙生持吉林省吉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出具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朝阳区工农大路东二胡同17号(备案坐落:朝阳区红旗街东一胡同28号)1幢七层706号房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建筑面积为137.56平方米。由于吉林省吉发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已吊销,按照2023年《长春市未登记房屋确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联合审批会议纪要》第三部分第三条会议内容,现予以公告,如相关权利人有异议,请于公告期1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权利人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4008997555
单位: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
2025年6月5日
编辑:刘爱迪 初审:刘爱迪 复审:桑艳丽 终审:张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