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单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1040989)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于单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1040997)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于单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1041088)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徐秀珍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970095)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徐秀珍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970105)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徐秀珍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1033065)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谭继福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1033015)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谭继福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1033024)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谭继福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1032995)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5-14
编辑:李秋梅 初审:李秋梅 复审:桑艳丽 终审:张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