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龚万军持长春弘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绿园区自立街弘海小区一期2幢2 单元204号房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建筑面积为121.73平方米。由于长春弘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已注销,现予以公告,如相关权利人有异议,请于公告期30日内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权利人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4008997555
单位: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2日
编辑:刘爱迪 初审:刘爱迪 复审:桑艳丽 终审:张明文
申请人龚万军持长春弘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绿园区自立街弘海小区一期2幢2 单元204号房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建筑面积为121.73平方米。由于长春弘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已注销,现予以公告,如相关权利人有异议,请于公告期30日内提出。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为权利人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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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长春市房屋交易景阳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2日
编辑:刘爱迪 初审:刘爱迪 复审:桑艳丽 终审:张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