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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声明

时间:2025-04-25 13:35 来源: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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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显辉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873006)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沈显辉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873020)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沈显辉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873027)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沈显辉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873042)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沈显辉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873013)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许丽梅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970180)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许丽梅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970199)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许丽梅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970221)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许丽梅将与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0000000000970233)合同遗失,声明作废。


长春圣海至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4-25


 编辑:李秋梅 初审:李秋梅 复审:桑艳丽 终审:张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