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长房规〔2024〕1号)政策有关要求,自202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在长春市主城区、开发区(不包含双阳区、九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未登记确权项目)的,一次性发放1.5万元/套“普惠性一次性付款购房消费券”。“以旧换新”先出售二手住房,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发放3万元/套“以旧换新一次性付款购房消费券”。现将领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6日至3月4日。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至相应购房企业账户。
附件:
1、2024年长春市一次性付款购房活动领取购房券人员公示名单
2、2024年长春市“以旧换新”一次性付款购房活动领取购房券人员公示名单
监督电话:0431-81810267 联系人:宋秋实
附件:
附件一:2024年长春市一次性付款购房活动领取购房券人员公示名单.xls 附件二:2024年长春市“以旧换新”一次性付款购房活动 领取购房券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