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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房屋销售合同重签的问题
我是绿城桂语听澜的回迁户,今年9月办理产权登记时,产权中心说不能办理,主要原因是回迁房是我父亲的,在办理回迁手续前去世了,经过公证,由我继承。在办理回迁和开发商签订销售合同时所有手续都是签我的名,没有我母亲。但是,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产权中心要求合同必须有我和我妈名才能办理产权,请问可以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加上我母亲姓名吗?开发商如果不同意,下步该怎么办?谢谢
2026-09-17 14:22:0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不动产权证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请向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咨询相关问题。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9-17 15: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