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局长信箱

我要留言
标题: 核查不作为的富峰街道办事处,协助业主开业主大会,更换不作为的吉林省...
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们是东安满庭芳华小区(隶属于长春市朝阳区富峰街道阜育社区管辖范围)全体业主代表,现就本小区物业服务严重失职、管理混乱等问题投诉无门。小区合计1000户左右,700户办理入住,200多户业主联名提议更换物业(已超20%业主联名),联名向街道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推诿至今无果,向街道赵艳民、韩亦功等人沟通多次态度强硬,驳回申请。小区物管会副主任杨亮系同一个地产项目物业经理,多次不参加物管会,反对召开业主大会,拉扯多次无果,细节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住宅物业费单价2.5元/㎡*月、商铺物业费单价4.5元/㎡*月、地下车位单价1500元/年,占地面积5.69万㎡建筑面积12.74万㎡ 二、主要问题事实 1.物业服务严重缺位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垃圾清运不及时,楼道、绿化带、公共区域路面破损不维修、业主反映后石沉大海;安保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监控时常无人值守,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此行为已持续2年之久,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协调,限期整改多次无果 2.向所辖街道反映记录 以上问题我们多次向本地相关部门反映,在业主强烈要求更换物业后,于25年10月12日晚23点40分出面承诺在25年10月13日社区负责人与物业协调,并至今未给业主一个答复。问题迟迟未得到根本解决。 25年11月25日,街道赵艳民主任带领城建科人员来到小区亲自走访,来到园区查看园区违法违规问题事实存在,让成立物委会然后更换物业。 26年4月初街道终于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街道对于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事宜又是各种推诿,更换物业再次杳无音信。 26年5-7月,多次与街道城建科拉扯,无进展。 26年7月21日小区业主约见区长接待日后,8月5日街道给予回复,对接待日反映问题进行驳回,对小区副主任杨亮在东安地产项目,东安白金首府项目任职物业项目经理一事给予驳回,驳回理由是不是一个物业公司。物委会副主任杨亮,系东安地产关联企业下属项目物业在职经理,属于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员。 26年8月21日业主再次盼来了一个月一次的区长见面日,接见的竟然是富峰街道赵艳民。事前未收到官方正式延期、改约区长见面日是直面区领导协调疑难问题的公开机制,本次未按预约履约现向上级投诉 三、业主诉求 1.街道立即合法合规的协助组织业主,启动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事宜; 2.免去杨亮等人物管会成员资格, 3.对违规行为处理处罚
2026-08-21 21:48:3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换届;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职责。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件物业管理委员会。针对您提出的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及免去杨亮等人物管会成员的诉求,建议您向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反映。根据《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物业管理过程中,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富峰街道为朝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针对您提出的核查富峰街道办事处不作为问题,建议您向朝阳区人民政府反映或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8-26 16: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