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局长信箱

我要留言
标题: 东安风景小区9栋门前 锦鸿物业擅改共有部分 请求核查
9栋单元门对面空地属建筑区划内共有场地,无规划审批文件证明为物业专属用地或规划强制配建大滑梯。交房时该处配建小型儿童滑梯一处。约2018年10月,锦鸿物业未征求业主意见、未公示表决,单方拆除小滑梯更换为大型滑梯。多年来,因为大滑梯导致小孩儿聚集玩闹,造成门前脏乱差,自行车到处停放出行不便等等问题,业主多次在群里接龙要求拆除大滑梯,物业及街道拒不作为。请求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并给予回复。
2026-08-14 10:19:4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及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您留言中反映的更换滑梯导致的卫生及环境秩序问题,建议向属地区住建局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属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反映或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8-19 15: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