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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豪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每日凌晨垃圾车近封闭小区扰民
本人为本小区b26栋业主。小区每日凌晨4:00–5:00,垃圾清运车辆进入封闭园区作业,垃圾桶拖拽、金属桶撞击、车辆发动机噪音巨大,长期产生高分贝噪声。 该时段属于居民深度休息时间,持续噪声反复将我惊醒,长期睡眠不足,引发头痛、神经衰弱,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我已通过电话向豪邦物业反馈该扰民问题,要求物业协调调整清运时段、规范作业降噪、禁止暴力摔碰垃圾桶,但物业始终没有效整改,问题持续存在。 本人已留存:现场录像、噪音分贝检测截图、和物业沟通记录全套证据。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942条: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小区居住环境,采取措施消除园区扰民噪声,保障业主正常居住权益。豪邦物业未尽管理协调义务,物业服务严重不达标。 请求领导为我解决问题,长期睡眠不足导致脱发,焦虑,狂躁,身为医务工作者,睡眠不足的原因已经没有精力为患者服务了,请领导一定为我解决!
2026-08-04 05:37:4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关于小区垃圾清运车凌晨进入小区清运垃圾问题,垃圾清运作业由城市管理部门监管,建议向属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反映或投诉。关于您投诉的物业未尽管理协调义务的物业服务问题。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相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及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留言中反应的物业服务监督管理问题非我单位职责,建议向属地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属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反映或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8-06 16: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