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充电基础设施惠民政策落实受阻,榆树市住建局处置群众诉求流于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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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田玉龙】,联系电话:【18219971020】,系榆树市【和泰府小区】业主,合法享有小区【A001号】固定车位使用权。为满足新能源汽车使用需求,计划在自有车位安装自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设备、施工费用,并承担充电桩使用、维护产生的全部安全责任。
依据国家四部委《发改能源〔2016〕1611号》、吉林省六部门《吉能储能联〔2024〕166号》文件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无故阻挠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应当配合现场勘查、提供管线图纸等必要协助。
涉事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办理充电桩安装相关手续。本人先期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发起投诉,承办单位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程未主动联系本人、未组织业主与物业公司开展调解,在矛盾未化解、诉求未解决的情况下单方面办结工单。
补充情况:本人此前已前往榆树市市长接待日现场当面反映该纠纷,相关诉求现场登记备案。截至本次留言,问题仍然未能得到实质性协调解决,省、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惠民政策持续无法落地。
关系好的物业就给安装,不好的就不给安装,老百姓按个充电桩就这么难吗?手续都是齐全的,供电也是符合安装条件的,国家提倡新能源,结果基层都不管
本人承诺所述内容全部属实,相关证据(12345工单截图、物业拒绝沟通记录、车位使用权证明、市长接待日登记材料、政策文件)均可随时提供。 2026-07-29 17: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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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请向属地榆树住建局反映相关问题。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7-30 15:4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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