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投诉朝阳区房屋征收办未落实巡察包案整改,安置房回购方案反复变更、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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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是长春市朝阳区湖光路南回迁地块业主,现就安置房回购相关问题提交投诉。
本人涉及案件已经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再审,计划2026年8月开庭审理。
根据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官网2026年4月13日发布的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征收办巡察相关公开新闻内容,明确要求湖光路南回迁项目落实“四个一”联合包案机制,对重点业主安排专人对接、源头化解回迁矛盾。
截至目前,官网公示要求的包案责任人始终没有主动对接本人。我此前通过吉林省网上信访申请协调沟通,平台以涉法涉诉不在职责范围判定无效;现已同步在吉事办12345政务平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渠道提交相关诉求。
距离再审开庭时间紧张,因属地未落实官网公示的包案工作要求、未启动包案对接,叠加回购付款方案随意变更,导致本案无法开展有效的开庭前协商。现提出诉求:
1. 督促朝阳区征收办落实区委巡察相关工作要求,指派专属包案工作人员对接本人开展回购谈判;
2. 协商签订正式回购协议,执行一次性全额付款,款项足额到账后我办理撤诉,同时删除协议里限制个人信访、诉讼、再审合法维权的不合理条款;
3. 在8月开庭前完成协商签约工作。
恳请贵局协调朝阳区征收办与项目包案专班,联动法务科室重新梳理回购协议条款,约谈开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依托包案机制以全款一次性结清为核心协商回购方案,在庭审前推动纠纷化解。
补充说明:本人常驻上海上班,工作日白天不方便接听座机来电,未接通时恳请以短信、平台留言方式沟通,我晚间定时处理消息。
2026-07-21 16:5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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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您反映的征收问题,非我局职能范围,请向征收主管部门反映。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7-22 10:5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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