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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远洋物业不作为
我是远洋戛纳小镇2期业主,远洋物业作为物业服务公司这些年不仅不改进自己服务及设施,反倒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跟业主打官司,近些年已有多名业主因为物业费问题被法院起诉,这样破烂不堪的小区物业,不仅没有服务更是受到物业不专业服务人员的言语攻击,我们凭什么花着高价物业费养着这样的黑心物业。园区现在破烂不堪,设施缺乏保养及维护,物业服务人员不足,原本封闭小区现在已成为开放小区,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物业各方面费用不透明且不公开,每年N次停水,给业主带来了巨大不便及损失。我们业主代表多次跟街道和社区反应情况,答复基本都是要么敷衍要么搪塞我们。我们业主要求更换物业,街道领导让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明知道入住率不够且分4个期的业主很难达成,为何必须这么搞?)。明知我们业主无法达成法律规定的业主投票比例,非让我们走这条无法达成的路线,是设置障碍吗?试问作为辖区领导,难道不替百姓解忧,而是纵容黑物业在这里割韭菜吗?难道达不成就一直纵容物业这么祸害业主吗?因为物业的问题,整个远洋房价受到极大影响,也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的生活。希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此问题,并且督办此事的推进。我们诉求很简单,我们要维权,我们要清除目前的远洋物业更换合格且业主认可的物业公司,我们要行使我们该有的权力。
2026-06-09 20:55:07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四款“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根据上述规定,解聘原有物业企业选聘新物业企业必须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投票决定,您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相关规定,对于您提出的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物业服务人员不足等问题建议向属地街道办事处进行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6-12 09: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