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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过户
房主:张**,男,中国人。妻子:藤**,外国人。 结婚证领取地:吉林长春;离婚地:日本。 二人在日本协议离婚,在日本有离婚受理证明书及中国驻大坂总领事管出具的签字属实证明书;无国内离婚证,国内系统二人未离婚。 房产证名字只有 张**一人。 想请问:这种情况,出售国内这套房产是什么样的流程,如何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二人提供什么手续,是否需要二人同时在场办理过户手续等? 谢谢
2026-06-07 14:41:2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已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并解答清楚您的问题。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6-09 09: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