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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单独业主启用物业维修基金的困难
尊敬的相关领导您好:根据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单独业主启用物业维修基金困难重重,我所居住的长春市二道区嘉园十方界小区2栋一单元1701室,是2栋一单元的顶楼,房龄已超十年,现阶段顶楼只有我一家房顶漏水,但想要申请物业维修基金却需要整栋楼的业主双三分之二同意,且整栋楼还有十户未缴纳物业维修基金,根据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维的启用,从各个方面都启用不了,致使我个人承担顶楼漏水的巨额维修费用。现阶段的漏水主要原因也与本小区物业日常维护的极其不负责任有直接关系。顶楼常年杂草丛生,顶楼原硬质地面早已风化沙华严重。自我12年入住以来物业从未对顶楼硬质地面做过养护保养。恳请相关领导亲临现场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我相信新时代的领导干部一定是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官僚主义的始终保持为民服务初心的好领导。
2026-06-04 22:08:3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2021年9月1日后,物维资金的使用初审权已下放至各区、街道、社区,使用问题请与辖区社区取得联系解决。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6-08 09: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