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关于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墅C区地库路面破损严重、物业推诿不作为的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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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关于南关区绿地中央墅C区地库破损严重、物业推诿不作为的投诉
尊敬的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领导:
您好!我们是南关区南湖中街绿地中央墅C区业主。现投诉长春科瑞物业对地库路面长期破损推诿扯皮、拒不履行维修义务一事,恳请贵局调查并责令整改。
一、项目信息
小区:绿地中央墅C区(南关区南湖中街)
物业:长春科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发商:绿地地产集团长春海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问题描述
自2019年交付以来,地库路面持续出现破损、坑洼、起砂及裂缝,且逐年恶化。目前破损已严重影响通行安全,易损伤车辆,并导致地库扬尘严重,居住品质大幅下降。
三、物业推诿与违法事实
四年间我们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反映,物业始终以“这是地产交付问题,已沟通地产后期统一维修”为由推脱,既未公示进展,也未做任何临时修补,任由路面破损加剧。我们认为物业行为已严重违规:
物业负有法定维护义务:《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须对业主共有部分妥善维修养护。地库路面属公共区域,物业不能以“地产责任”为由免责。
开发商负有保修责任:地库属基础设施,保修期基于合理使用年限,2019年交付仍在追责期,开发商须对质量缺陷负责。
构成履约不到位:物业本应代表业主追责开发商,却以“传话”了事,怠于履行合同与法定职责。
四、业主诉求
责令物业整改:责令科瑞物业限期维修破损路面,并公示维修方案。
督促开发商履责:若属施工质量问题,请求协调质监部门督促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
加强行业监管:将科瑞物业推诿不作为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五、证据提交说明
我们已整理好地库破损照片、视频及与物业沟通截图作为证据。因官网暂无附件上传功能,烦请受理后通过电话或微信(GG424479126)联系我们,我们将即时通过微信或邮箱呈报全部证据,配合调查。
望贵局体察民情,督促解决困扰多年的出行难题。
此致
敬礼
投诉人:绿地中央墅C区业主 郜俊
电话:13263666969
地址:绿地中央墅C区22栋
日期:2026年4月8日 2026-04-08 21: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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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投诉物业请到属区政府住建局的物业办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4-10 09:29:19 |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0431-8181120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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