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注册
登录
退出
首页
新闻中心
信息公开
公开专栏
解读回应
行政许可
执法公示
互动平台
政务服务
局长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互动平台
>
局长信箱
互动平台
调查征集
局长信箱
公众留言
我要留言
标题: 物业费的收取
您好 我是长春市巴洛克铂宫的住户 物业是长春顺风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物业费在每年收取时 单独收取公共照明费和垃圾处理费 这样是否合理
2026-04-01 16:07:3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您所咨询的问题在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中均有规定,如有需要请您至辖区或辖区街道办事处查询您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4-02 09: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