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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25年物业物业服务评价结果异议
一.官网写着25年物业服务评价是有业主参与评价,但是我本人以及我的物管会成员没有一人收到任何形式通知关于参与对物业的评价 二.对于表格中的301号长春市天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评价等级为“B”的结果发起质疑。 三.物业服务严重瑕疵为何此次评价中没有被知晓存疑 具体理由: 1.小区大门没有门禁没有门卫 2.小区单元门没有门禁 3.没有保安 4.花坛里没有绿化都是种菜和商户堆积的杂物 5.花坛上的夜灯都损坏没有维修 且夜间没有路灯 6.一楼大面积的违搭违建 树立牌匾无人管理 7.小区路面 墙面瓷砖 花坛 棚顶破损无人修理 8.楼道里玻璃 墙面灰尘无人清理 9.管道井铁门破损丢失 四 请对我上述提出的物业服务瑕疵就行查证,督促物业公司整改
2026-04-01 09:56:0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投诉物业请到属区政府住建局的物业办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4-02 09: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