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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众留言不予回复
[20251212-4825-3446820]号留言12月提交的,现在3月份,没有回复
2026-03-07 15:31:4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长春市现在有关物业管理及服务的文件可以参考《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收费标准的文件仅适用于2022年10月以后新建的住宅小区,您可以参考《关于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其均已主动公开,您可在互联网上进行查找。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3-11 09: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