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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市二道区荣光路59号D区期转现以及契税问题
关于期转现未完成的问题,已经收到回复,既然没有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从法律和法规层面来看,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就交房,是不合法的,属于违规交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也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整个万科荣光路小区D区在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就交付给业主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我们的契税代办公司已经一年了,还不给我业主去税务部门交契税,我们业主现在的诉求为主管部门: 1.主管部门联系开发商尽快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同时需要开发商主要负责改问题的人和我们业主进行对接,及时通报进度。 2.我们业主的契税开发商当时让我们交给代办公司,当时规定下贷款之后半年之内,代办公司就要给我们交契税,但是现在将近一年的时间不给我们交契税,多次联系12345及二道区房管局,二道区房管局长期不作为,代办公司为长春佳华房产代办有限公司,希望你们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帮我们解决契税问题 3.如果作为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我们的如上正常诉求,或者不作为,我们业主将投诉主管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
2026-03-03 16:31:3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我局已多次约谈开发企业及代办公司负责人,并全力督促开发企业及代办公司尽快为住户解决问题。目前,开发企业已拿出解决方案,由开发企业负责对未缴纳契税住户分期分批进行后续契税缴纳工作,请耐心等待。契税差额返还问题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问题请向建委反映。 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3-04 10: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