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关于富锋清华园二期公租房小区6栋3单元408号租户长期恶意扰民的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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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富锋清华园二期6栋3单元308号的住户。
投诉楼上408号公租房租户。
对方长期、恶意制造噪音(天天凌晨4点开始,持续10分钟然后休息20分钟如此往复至早7点,在屋内跑步用器械锻炼身体敲击地面等),严重影响生活。我父母心脏脑部不适去医院检查我才知悉,与408沟通无效,反而变本加厉(时间与声音加剧),年前社区网格长庞家乐与408沟通,当时408口头承诺注意结果变本加厉。
我的诉求: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请求管理部门(住房保障中心)对该租户进行约谈警告,责令其停止扰民。如其拒不改正,请求考虑取消其承租资格,以维护公租房小区的正常居住秩序。 2026-02-25 08:3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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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富锋清华园小区为区级公租房,由朝阳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请向朝阳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2-27 09: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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