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投诉长春天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脱办理产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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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1月9日与长春天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E7栋4单元607室,合同约定,72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证,开发商一直未给办理,本人于2025年11月16日,向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起投诉,政府回复已敦促办理,开发商于25年11月17日索要补充材料,本人当日已补充完整,后续本人一直催促,开发商一直都说已提交材料办理中,但至今已快3个月没有拿产权证,其已存在严重违约失信,本人相信政府部门办理证件的时效性,这期间是否存在开发商推脱责任不得而知,望政府出面给予处理。 2026-02-11 12: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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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如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6-02-11 13:21:33 |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0431-8181120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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