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物业不让业主缴纳停车费和进入小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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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您好,我是一名长春市民,我所在的小区是长客花园小区,服务的物业是合顺永恒物业,近期我因工作需要向物业申请缴纳半年停车费在小区停车半年。但物业以房产证和汽车行驶证不是同一人,以及不同意我白天停车晚上离开小区,要求我必须晚上也要把车停在小区为理由不同意给我办理车辆进入小区。同时在我表明我因故只需要在小区停车半年的情况下,也依然要求我必须缴纳一年的停车费用。上述这三项要求已经严重侵犯了我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我把车辆停入小区的需求,请领导给予关注和解决,万分感谢。 2025-10-31 16:0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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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投诉物业请到属区政府住建局的物业办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5-11-03 09: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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