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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碧桂园江山名筑物业不作为, 前期物业协议不合理权责不对等
1、物业费用与服务水平不匹配,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服务去执行. 2、物业收费太高,与当地收入水平不符。 3、物业公司物业费价格备案没有在当地区域备案,没有属地监管,物业备案不合理。 4、前期物业协议不合理权责不对等 5、物业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小区无法封闭管理、小区没有巡逻、设施和路面没有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小区卫生脏乱差,杂草丛生。地砖瓷砖脱落 6、小区收益公示不全,没有收入和使用明细。 7、业主每年交的200多万物业费不知去向,协议未提及剩余钱款去向,钱款不能投诉小区建设。 8、小区人车未分流,私家车可以随意进入封闭小区 9、个别栋18楼不用刷卡,可直接按键坐电梯,破坏了小区良好的公共秩序。 10、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在双阳区没有经营资格,缺少在双阳区经营的营业执照
2025-10-28 14:46:1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投诉物业请到属区政府住建局的物业办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5-10-29 09: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