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政府网 长春市政府网

局长信箱

我要留言
标题: 给局长的信之一
尊敬的林松、洪利局长: 局长好!我叫王修川,71 岁,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退休 11 年的正高级工程师。 9 月 23 日,依据“优先保障”群体政策,我在长春市绿 园区铁西街道龙泉社区申请公租房,涉及到申请人收入标准, 25 日贵局答复:“符合优先保障条件人员的收入标准未出台, 现参照收入不超 3000 元准入,包括有贡献老年人”。我为此 感到困惑。 有贡献老年人属于“优先保障”群体,享有优先照顾公 共租赁住房保障,这是全国人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文 规定,是保障老年人福祉和维护权益准则,具有权威性、严 肃性,贵局收入超出 3000 元禁入值得商榷。 我退休前是国家技术管理人员,所得工资由政府相关机 构考量个人能力、业务水平、本领域业绩、对社会贡献等元 素,元素质量高与低直接影响工资报酬多与少。换言之,为 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老年人收入超过 3000 元, 贡献越“显著”超过越多,乃是国家 “按劳取酬”政策的体 现。 另外,“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是政府以物质 奖励形式肯定和表彰有突出贡献老年人。如今 3000 元成为老 年人贡献能否被肯定的分界线,收入超过 3000 元、业绩更“显 著”的老年人被遗忘,说明重视有贡献的老年人,与“优先 保障”群体人员一视同仁,对维护公平、公正的政府形象尤 为重要。 尊敬的局长,我为国家、吉林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生态环境效益做出显著贡献,向全国、省人大和政协提交多 份建议被采纳: 一、《关于我国、我省可持续发展中,发展循环经济,促 进固体废物资源化》的提案,减少环境污染,节能降耗,全 国范围不论,仅在吉林省每年创利 5、6 亿元。 二、《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定相关法规的建议》提 案,省人大采纳并制定《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收到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为我省危险废物管理 走在全国前列做出重大贡献。2 由于篇幅限制,下接第二封
2025-10-08 12:01:3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按照长春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告的要求,公租房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不作为奖励住房。且您的收入不符合申报条件。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5-10-10 09: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