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投诉长春市中海南湖壹品售楼处,同一时间卖的车位,价格不一致,且无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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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5月25日,在长春市中海南湖壹品售楼处,交2万元定金预购房子和车位。该2万元为装修金,抵房款7万,抵车位款2万。当时车位卖价18万,经抵后16万。本人于5月30日在招商银行办理贷款,遇同来的业主,他的车位是15万,于是本人和销售经理反映,他最后同意15万。本人又于8月3日,在业主群获悉,同是5月买的车位,其他业主都是13万元。本人再次联系售楼经理,对方没有合理解释,不予解释,挂断本人电话,微信拉黑。
诉求:本人想同等价位购买车位,即13万元认购。恳请相关领导解决。 2025-08-07 10: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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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人防车位不属于商品房销售,并无备案价格。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5-08-07 14:38:27 |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0431-8181120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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