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恳请局长协助,要求中车共享城立即开放地下车位供业主使用并尽快启动租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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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长春市朝阳区中车共享城小区业主,所购房产已于 2024年5月 正式交房(具体楼栋房号:5栋)。自收房至今已经一年多(2025年6月4日),小区配套的地下停车位始终未向业主开放租售,也禁止业主车辆进入停放。
本人面临的具体困难和权益受损情况如下:
基本停车需求无法满足: 作为已正式入住的业主,拥有私家车是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需求。然而,开发商(长春春城科技园有限公司)或物业管理方(融创物业)迟迟不公布车位租售方案,更不允许业主进入地下车库,导致本人及众多邻居车辆无处停放。
配套设施形同虚设,权益受损: 地下车位是小区重要的配套设施,购房时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中包含车位。现在房屋已交付,但核心配套却闲置不让业主使用,这严重侵害了已入住业主(特别是本人)正常使用小区配套设施的基本权益,也违背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小区配套的承诺。
责任主体不清,沟通无果: 多次尝试向物业咨询车位开放时间及租售计划,但未能得到明确答复或有效解决方案(之前答复3月、5月初、5月末启动车位租售,6月3日答复不知道)。不清楚是开发商(长春春城科技园有限公司)未移交或授权,还是物业管理方不作为,导致问题长期悬而未决。
本人的核心诉求:
紧急临时措施: 强烈要求开发商(长春春城科技园有限公司)及小区物业管理方立即协调,在车位正式租售方案出台前,无条件或有条件(收取合理管理费)允许已收房入住的业主(包括本人)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解决燃眉之急。
根本解决方案: 要求开发商(长春春城科技园有限公司)切实履行责任,立即启动小区地下车位的租售工作,明确公布租售方案、价格标准及办理时间表,确保车位资源尽快、公平、透明地提供给有需求的业主使用。
恳请局长平台予以关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长春春城科技园有限公司及小区物业)尽快解决此事 2025-06-05 16: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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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按照《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物业管理相关投诉和举报。投诉物业请到属区政府住建局的物业办投诉。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5-06-06 14: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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