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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海盛世城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拒不维修退房
本人及妻子于2019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中海盛世城D区第22#2单元2004号房屋(开发商为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房验收时发现房屋举架高度最大偏差51MM,远超国家标准3倍以上,已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及安全性能。2022年本人及妻子将开发商诉至长春新区法院,要求退房。法院以房屋虽存在瑕疵,但开发商可以修复至无偏差为由,判本人败诉。但时至今日,开发商表示无法进行有效修复。此事给本人家庭带来较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2025-05-13 11:50:18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认真办理,房屋质量问题请向房屋质检部门咨询相关问题。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我局全体工作员工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5-05-13 1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