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投诉长春市佳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收代办费和契税未履行代办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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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领导,我们家是2023买的荣光路59号小区的房子,当时我们想自己办理房产证手续,但开发商说必须由代办公司代办。然后我们就在2023年7月21日把代办费和契税交给了万科指定的长春市佳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这家公司至今未给我家交契税,没履行代办业务。请问咱们房产保障局对代办公司这种拖延代办时间的行为有没有具体监管条例?条例里对代办公司有没有代办期限要求?有没有对这种行为处罚的规定?该代办公司所有手续是否真实?齐全?房产保障局是政府权威机构,是重要监管部门,我们也和该公司协商多次,该公司始终托词回复,各种拖延理由,作为老百姓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才打扰您,望您回复! 2025-04-13 09:2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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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提出的诉求,经过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先感谢市民对我局的信任。已与您电话联系核实情况,并督促该代理机构快速处理并给予回复。我局全体员工祝您生活愉快!希望以上答复能对您有所帮助。 回复单位:房管局信访办 2025-04-17 09:07:41 |
主办单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电话:0431-81811203(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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